精神疾病檢查專案是否需重新鑑定?-精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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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問題?


吳醫師你好,抱歉打擾到你,我今下詢問別的外縣市監理站,他們就對我講說,經洽業務承辦單位,現行報考駕駛執照審查證明書體檢項目已增加精神疾病檢查項目,倘體檢結果身心狀況為「□應至精神科或身心科進一步檢查,檢具醫師診斷證明」者,當依道安全規則第64條、第64條之1規定,檢具其追蹤治療之醫師診斷證明書,註明「其身心狀況可以駕駛汽車」或「其身心狀況能處理日常事務」等證明始准予報考駕駛執照。
本人我已經有身心障礙手冊和重大傷病卡,難道需要重新鑑定一次嗎?
還是不用鑑定,診斷證明書是甚麼樣子的診斷證明書,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是不是,需要準備有哪些資料和證件,我不懂才需要問



白羅曼鵝,20~29歲女性,詢問日期:2024/12/11

吳苑馨 醫師回覆-精神科


您好,請您至診間跟醫師討論。



回覆日期:2024/12/11

彙整補充說明


在台灣,精神疾病的檢查與鑑定是相當重要的過程,尤其是對於身心障礙的認定。
根據您的問題,精神疾病的檢查專案是否需要重新鑑定,這通常取決於多個因素,包括病人的病情變化、醫療需求以及相關法律規範。

首先,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條例》,身心障礙的鑑定通常會有一定的有效期限,這是為了確保所發放的身心障礙證明能夠反映病人的當前狀況。
對於精神疾病患者來說,若其病情有變化,或是需要調整治療方案,則可能需要重新進行鑑定。
這樣的重新鑑定不僅能夠更新病人的醫療需求,也能確保其獲得的社會資源和支持是適當的。

其次,對於自閉症等發展性障礙,雖然這類障礙通常被認為是持續性的,但在某些情況下,醫師可能會建議定期檢查,以便更好地了解病人的發展情況和需求。
這是因為自閉症患者的社會適應能力和語言功能可能隨著年齡和治療的不同而有所變化,因此定期的評估可以幫助醫師調整治療計畫。

再者,精神疾病的鑑定過程中,醫師會根據病人的臨床表現、病史以及相關的心理測試結果來進行評估。
這些評估不僅限於精神科醫師,其他專科醫師在具備相關知識的情況下,也可以進行初步的評估,但最終的診斷和治療計畫通常還是需要精神科醫師的專業判斷。

最後,建議您在每次就診時,與醫師進行充分的溝通,了解病情的變化以及是否需要重新鑑定的必要性。
醫師會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給予最適合的建議和治療方案。
若有需要,您也可以詢問醫師關於重新鑑定的流程、所需的文件以及可能的等待時間等問題,以便做好準備。

總結來說,精神疾病檢查專案是否需要重新鑑定,主要取決於病人的病情變化、醫療需求以及醫師的專業判斷。
定期的評估和鑑定不僅有助於確保病人獲得適當的治療,也能夠讓醫療資源的分配更加合理。
希望這些資訊能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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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自閉症的重新鑑定建議找同一位醫師比較能清楚判斷,中間是否需持續看診一般而言是看有無醫療需求,不過每一位醫師可能會有不同的作法,建議就診時當面與醫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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